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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工〔2018〕25号
尤溪县总工会转发福建省总工会
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有关问题解答》的通知
各系统(产业)工会、乡镇(总)工会,各基层工会:
现将《福建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有关问题解答的通知》(闽工办〔2018〕2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福建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有关问题解答》的通知
尤溪县总工会
2018年5月16日
附件
福建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印发
《〈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有关问题解答》的通知
(闽工办[2018]23号)
各市、县(区)总工会,平潭综合实验区总工会,各省级产业(系统)工会,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工委直属学校(单位)工会,省总工会直属企业工会,省总工会机关各部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更好地执行《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闽工〔2017〕185号),针对实施过程中反映的一些具体问题,省总工会制定了《〈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有关问题解答》。现予以印发,请予遵循。
福建省总工会办公室
2018年4月4日
《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
有关问题解答
1.第八条第(二)点规定“文体比赛活动……每年举办不超过二次,每次举办比赛奖励范围不得超过参与人数的三分之二”,这里的“二次”如何界定?
此款中的“每年举办不超过二次”是指单位组织有设奖项的综合性或单项文体比赛活动每年不能超过两次。不设置奖项的趣味性文体活动等,可为参加人员发放人均不超过100元的纪念品,每年限一次。既不设置奖项也不发放纪念品的文体活动不受次数限制。
2.开展文体比赛活动和春秋游活动安排工作餐的标准如何执行?
基层工会组织文体比赛活动和春秋游活动工作餐标准按照不超过当地差旅费规定中一天伙食补助标准的百分之五十执行。如果该标准低于每人每餐50元的,可按每人每餐不高于50元的标准安排。
3.第八条第(二)点规定“举办文体比赛活动单位本职工作的人员,在工作日期间活动的不得领取劳务费,在节假日期间活动的可参照上述标准发放”,这里的“本职工作的人员”怎么界定?基层工会聘请本单位在职人员作为活动的裁判员、评委等能否支付劳务费用?
此处“本职工作的人员”是指组织活动单位的所有在职工会会员。基层工会聘请本单位在职人员作为活动的裁判员、评委等,如是本单位工会会员,也属于“本职工作的人员”范畴,工作日期间活动的不能支付劳务费用。
4.第八条第(四)点规定“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每位会员年度总额不超过1300元,先从基层工会留成的百分之六十拨缴经费中列支”,先从基层工会经费留成部分列支后,不足部分可以向行政申请补助吗?
“先从基层工会留成的百分之六十拨缴经费中列支”,是指先从按工资总额2%足额提取的工会经费留成部分中列支,不足部分可向行政申请经费补助,但要做好年度预算,专款专用。
5.第八条第(四)点规定“工会会员符合政策的生育,可以发放不超过500元金额的慰问品”,生育的男方会员和女方会员可以重复慰问吗?
生育的男方会员和女方会员可同时慰问。
6.第八条第(四)点规定“工会会员生病住院,不动手术给予不超过500元慰问金或慰问品,动手术的给予不超过1000元的慰问金或慰问品”,工会会员直系亲属生病住院可以慰问吗?如重大疾病而没有动手术的能否参照1000元的慰问标准?工会会员生病住院看望时,给了慰问金,还可以购买果篮或花束吗?
生病住院慰问仅限于工会会员本人,不包括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住院而没有动手术的可以参照1000元的慰问标准给予慰问。重大疾病的范畴可参考《福建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县以上工会困难职工帮扶地方档案的指导意见》(闽工办〔2017〕95号)的界定。工会会员生病住院看望时,购买果篮或花束应包含在慰问金标准总额之内,不应突破慰问标准总额。
7.第八条第(四)点规定“工会会员去世时,可以给予不超过2000元的慰问金;其直系亲属(限于配偶、父母、子女)去世时,可以给予不高于1000元的慰问金”,若给了慰问金,还可以另外报销花圈费用吗?
工会会员或其直系亲属去世慰问,除给慰问金外,可以另外报销不高于200元的花圈费用。
8.采购节日慰问品和防暑降温慰问品是否要招投标?
节日慰问品和防暑降温慰问品等采购应在遵守政府集中采购和上级工会采购规定的前提下,参照本单位行政方面有关集中采购的规定,制定和完善工会内部采购制度。在执行采购时,应严格按制度规定选择采购方式和履行采购程序。
9.高校工会是属于“基层工会”还是“县以上各级总工会”?县级工会设立成立的产业系统工会(如教育系统工会)属于参照哪一级工会标准?
按照《中国工会章程》规定,高校工会属于基层工会。县级产业系统工会隶属于县级总工会,不属于基层工会,可以参照县级工会组织开展活动。
10.劳务派遣工、借用、挂职人员等能否享受节日慰问、生日慰问、看电影、参加文体活动、春秋游等待遇?
享受节日慰问、生日慰问待遇,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为本单位工会会员,即工会会籍关系在本单位,按时缴纳会员费;二是有用于开展工会活动和发放福利的资金来源,即按规定提取并留成工会经费或行政予以经费补助。
劳务派遣、借用、挂职人员无法正常参加所在单位工会活动的,可享受现服务单位工会组织的看电影、文体活动、春秋游等待遇。
尤溪县总工会办公室 2018年5月16日印发